汽车在线讯:今年春节是“酒驾入刑”后的第一个春节,新疆乌鲁木齐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同比大幅增加。根据统计结果,1月22日-28日,全市引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共14起,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有7起事故都是因为酒后驾车所致,而去年春节期间只发生了1起。
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出动交警、特警2306人,每天在主要路口进行驻守、例行检查。截至1月27日16时,市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479起,其中重大亡人事故5起,死亡6人;重大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5起,扣车46辆。
“春节期间,出行的车辆不多,新疆乌鲁木齐市整体的交通环境比较顺畅。”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在机动车保有量比往年多的情况下,春节期间体现在道路上的交通状况却比过去都要好,但是酒后驾驶的行为却大幅上升。
1月23日凌晨零时48分,驾驶员程某酒后驾驶一辆新A牌照的越野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外环路通嘉集团桥面时,将路边行走的3名环卫工撞倒后驾车逃逸,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当天,程某被民警抓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次日17时30分,驾驶员叶某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友好路十字路口时和另一辆轿车相撞,造成BRT车站附近3人受伤。
这名负责人说,去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酒驾可能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此后,在平时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夜检当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比率大幅下降,可是春节期间,部分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出现反弹。
分析其中的原因,这些酒后驾驶者,有的认为“民警也忙着过节”,有的认为“可以躲开警方检查点”,还有的认为“反正这两天路上的车比较少”……
此外,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计,春节期间,新疆按照一般程序立案办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32起,与去年相比,少发生事故20起,下降38.5%。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28人受伤,其中,新疆乌鲁木齐市、塔城各发生了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两起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记者了解到,新疆乌鲁木齐市的这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1月26日凌晨2时许,在河滩路广汇立交桥附近,一辆商务车与隔离墩碰撞后起火,造成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的两男两女全部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