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 像苹果这样牛气的国际大公司,在全球通用的“以换代修”政策与中国三包法相冲突时,也只能“入乡随俗”,按照三包法来执行。
而“汽车三包”这个能让消费者硬起腰杆来买车的条款却像镜中月、水中花一样,几年来一直与我们若即若离。从2004年年末形成草案后,蹉跎了约7年时间,一直没能得以出台。
上周一,《钱江晚报-浙中城事》的汽车版刊登了两个新车主的维权故事,两人买到的新车分别出了质量问题,因为开具发票的区别,幸运的消费者换了辆新车,而另一位倒霉的车主只能等着4S店进行维修。买来不到两周的新车就要大修,这样的感觉谁都受不了。
这是两个消费者的悲喜剧,在“汽车三包”出台前,没人能保证下一个消费者碰到的是喜剧还是悲剧。
我们多需要“汽车三包”的到来?除了消费者,工商部门和4S店也有话说。
>>工商:汽车投诉日均一起
2011年一整年,金华12315中心接到汽车类商品的投诉就达到了348件,与2010年的277件相比,增长了25.6%。在汽车投诉中,因汽车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56.6%,合同服务纠纷占10.34%。
这样日均1起的投诉率,着实让人有些意外。
作为金华主要汽车销售区域之一,金东工商分局2011年就受理了80起涉及汽车4S店的消费投诉。案件金额为271.35万元。
“关于汽车商品的全年投诉总量,在金华已经排位前四了。”金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张楚告诉记者,也许对于金华超过13万辆一年的上牌车数来说,比例起来虽不算多,但是对于连年一定幅度增长的趋势,绝对是应该值得关注的问题。
汽车商品投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一辆汽车有数万多个零部件,这注定了汽车这种商品技术和质量的复杂性。”在张楚看来,现有的汽车消费争议,多数来源于消费者希望购车质量的尽善尽美与汽车商品潜在的质量隐患之间的矛盾。牵涉到了消费者、经销商、生产商三家的利益。
由于汽车商品价格不菲,少则数万,多则百万,同时还要考虑到新车上牌照、过户、税费、保险等等各方面因素与环节, 所以“包退包换”没法简单的套用在汽车这一商品上。
“国家试图出台‘汽车三包’这样的法律来规范和调和矛盾,正是因为情况复杂,所以迟迟没有成型。”张楚说,尽管 “汽车三包”尚未出台,金华工商部门还是加大对汽车销售行业的日常监管。去年金东工商分局就开展了规范汽车4S店的综合评价活动,对规范企业,减少汽车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他说,“我们也期盼国家的‘汽车三包’早日出台,那样,我们的维权也会更有依据、更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