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牌公告显示,根据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双方股东将于2013年1月15日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出资额为双方股东各6.17亿元。第二期出资义务由转让方履行,故挂牌价格由两部分组成,其中6.17亿元为转让方支付的二期出资款,其余部分为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转让价款。
此次股权转让的挂牌价格是200742.46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为内资的汽车整车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15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09-2011年3个完整年度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
有消息称,早在2010年9月中国长安曾出具《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合资公司注入长安汽车的承诺函》,承诺在合资项目建成并投产时,提议将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长安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