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获悉,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务局(粮食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下,对已缴纳2013年河滩外环车辆通行费的三轴(含)以上全天不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本市货运车辆,按照全年通行费金额1450元÷365天×经核定退费的天数的标准退费。
假设车主于2012年11月7日缴纳了2013年的车辆通行费用,那么退还的费用为:全年费用1450元÷365天×经核定退费的天数(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1月7日)。
车主需携带退费资料,从下周一(1月28日)起前往光明路135号中国银行光明路支行营业部办理,直至10月30日结束。
拉运鲜奶、新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拉运粮食、冷冻食品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大型货运车辆,可继续缴纳河滩、外环通行费,缴费后前往市商务局(粮食局)或市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或通行证。
据悉,自今年1月7日起,乌鲁木齐部分区域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三轴(含)以上全天不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本市货运车辆不得通行。
对退费细则有疑问的市民可拨打886521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