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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关注交通隐患

2013-03-10 20:04:25来源: 汽车在线

  汽车在线讯:3月8日上午,在新疆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把目光落在了交通安全隐患上。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刘志说,因车辆“超载”引发的道路安全事故频发。核定载重30吨的车辆,私自改装后,再挂上一个能装70吨货物的集装箱,摇身一变成了“小牛拉大车”。

  “超载不但存在安全隐患,还对道路路面造成极大破坏,路段明确要求不能过货重型车辆,可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结果路基损毁严重。”全国人大代表吉尔拉·衣沙木丁接过了话。

  而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的消息说,在超载车辆重轮碾压之下,几乎没有多少公路桥梁可以幸免。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每天由大黄山至米东区路段上,仅拉运煤炭和铁精粉等号称“百吨王”的车辆近2200辆,这些车全是超载车,在此路段上埋下了交通的隐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03年开展治超工作,《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又于2011年实施,加大了对超载超限车辆的处罚力度。

  然而,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的现状并未得到根治,超载车的数量反而有增无减。除新疆本地车辆外,甘肃、安徽、山东、河南等省市的大型货车近年来也纷纷加入到我区超载车的“大军”。

  “2012年10月15日,乌鲁木齐‘田’字路正式通车。‘田’字路高架桥最高处有5层楼高,是全国第二高架桥,道路的通行安全尤为重要。”吉尔拉·衣沙木丁说,因此,乌鲁木齐市在“田”字路进口处陆续安装了18个门式限高架,限高3.3米,限重40吨,保证高架桥安全。

  刘志说,随着道路运输环境的变化和运输成本的增加,利润空间缩小,用货运司机的话说:“现在大货车越来越难养,不超限超载根本不挣钱。”

  代表们认为,在治超工作中,对于车辆改装的处罚,只是在对改装车主、运输企业进行处罚,很少去倒查追究改装企业的责任。为此,代表们呼吁,应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合治超”的方式,多部门协作,从生产、改装企业源头进行监管。尤其是对大货车的改装,应该严格划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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