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近日,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公布关于全面执行国四排放标准,在继轻型汽油车去年年初开始执行“国四标准”、燃气车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国五标准”之后,2013年7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都将执行“国四标准”,否则不得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上牌落户。
对外埠转入乌鲁木齐市的车辆,也将执行这一标准,并经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转入手续。也就是说,低于“国四标准”的外埠车辆将无法转入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