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超车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需由司机负全责担任。6月18日17时10分,在昌吉地区境内索尔巴斯陶景区13公里处,发生一起客车翻车特大交通事故。事发时,驾驶人马某驾驶大客车,拉载昌吉飞马财富商场的35名员工,共36人从景区返程,经过事发路段一处弯道时,车辆驶向左侧路基下,侧翻至40余米的深沟内,导致11名乘客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1人受伤。
34岁的驾驶人马某家住昌吉市,在此次事故中,马某身体多处骨折,目前病情稳定,恢复良好。
经过交警部门的现场调查认定,肇事客车驾驶人马某驾车在陡坡转弯路段超速行驶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事发时,马某驾车以每小时42公里的超速速度,通过陡坡转弯处,且遇事采取措施不当。
“从景区返回时,一路下坡,到事故发生路段时,有个急转弯。”在询问中,马某向警方承认,转过弯后,自己发现“控制不了”,客车冲向道路边缘,最终滚落下去。
按道交法实施条例第46条的规定,车辆在掉头、转弯、下陡坡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而根据相关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认定,马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余35名乘客均无责。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马某已被警方取保候审。随后,他将以交通肇事罪被刑事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