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20日凌晨4时左右,乌鲁木齐市沙区交警大队西北路中队交警郝大川和程武凯在乌鲁木齐市友好三中附近设点例行检查,一辆白色轿车远远看到警车的警灯和交警之后没有减速停车,交警拦停车,打开车窗,交警看到驾驶员是一个男青年,副驾驶位置坐着一名年龄相仿的女子,由于闻到车里有酒味,交警要求男子下车接受吹气检测。
经检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驾驶,交警询问女乘客是否有驾照,女乘客表示有驾照,交警又问女乘客是否喝酒,女乘客回答也喝酒了。交警说:“你们打电话找个没喝酒的朋友把车开走,你们打出租车回去。”程武凯叮嘱女乘客:“你也喝酒了,千万不要动车了。”
在交警与男司机沟通的过程中,女乘客转身上车,过了一会儿接受完处理的男司机也上了车。几分钟之后,正在路边继续执勤的交警突然发现车辆的尾灯亮起,车已经发动,并且缓缓开始移动。交警追了上去将车辆拦停,发现女乘客在驾车,经过吹气检测,女乘客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虽然女乘客表示她并不是想开车走,就是想把车移到旁边的停车场,但是她的行为仍然属于饮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