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副队长伊力哈木·依不拉音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刘若涵摄影报道,4月1日乌鲁木齐市启动“文明交通出行”活动, 对行人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及作出5元至50元的处罚规定,一个月来,乌鲁木齐“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呈下降趋势,但“车不让人”现象却显得格外突出,今后乌鲁木齐交警部门将重点查处“车不让人”行为,确保首府行人交通。
5月6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召开乌鲁木齐市文明交通出行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一个月以来对行人违法行为开罚的情况。
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副队长伊力哈木·依不拉音介绍,通过这一个月对行人违法过马路的整治,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事故有了明显减少,4月共发生致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18起,同比下降30.8%,环比下降21.7%。且值得注意的是,在4月发生的致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只有两起是因行人过错引起的,其余16起均不同程度的与机动车未让行人有关。
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行车过程中,除遵守信号灯及交警指示外,还需多注意行人。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右转灯控为黄闪状态时,在人行横道线上通行的行人是有权要求车辆停车让行,确保自身安全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