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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淮等品牌重卡经销商以国Ⅲ车型冒充国IV车辆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事件被曝光,在央视等媒体的报道中,江淮汽车[0.00% 资金研报]被指以与经销商合谋,伪造假产品合格证的方式获取市场订单。
5月16日,江淮汽车(600418,SH)发布公告称,“报道所涉车辆系个别经销商通过调货方式以国Ⅲ标准的重卡替代国IV车辆销售所致”,并称将“对经销商采取严格管理,规范其销售行为,要求所售产品符合各地环保排放的规定”。
5月16日晚间,江淮汽车发布《关于媒体相关报道的公告》称,“报道所涉车辆系个别经销商通过调货方式以国Ⅲ标准的重卡替代国IV车辆销售所致”,但是江淮将对重卡销售区域进行严格检查,并对经销商采取严格管理,规范其销售行为,要求所售产品符合各地环保排放的规定。针对央视报道的江淮重卡所用“假合格证”事件,江淮汽车并未作出说明,其证券部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在经媒体曝光后,江淮重卡经销商的口风也有所转变,“我们从去年起就开始不卖国Ⅲ的车了,就算你买也上不了牌。”此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以消费者的身份向经销商进行咨询时,有经销商曾表示,其所售的国Ⅲ车型可以以国IV车型上牌,并提供年检等服务。
在对媒体报道进行说明的同时,江淮汽车还发布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称“安徽省国资委将其持有江汽集团70.37%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汽控股),本次股权划转行为完成后,江汽控股通过江汽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5.43%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安徽省国资委。
整体上市对江汽集团来说,目的或不在于融资,而在于股权治理结构的优化。他认为,江淮汽车从省国资委占有绝对话语权的背景下跳出来,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并激活管理层利益,才更利于其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