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张瑜告诉记者,此次针对机动车转移登记等业务推出管理措施,主要是加强对二手车辆的管理,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打击涉车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推出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机动车年审须由所有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
第二,每周对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和核查,对未办理过户手续者,将以媒体公告或在车管所公告栏公告的方式告知,督促其于三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双方交易后的机动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经原机动车所有人来车管所申请即可对该车进行业务锁定。原车主不配合过户的经现车主申请,停止办理其所有车驾管业务。如此,车辆将不能正常年审,或二次买卖。三个审验周期未审验的车辆予以强制注销。
第四,严禁私自进行车辆交易,未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私下进行车辆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若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机动车,车管所无需审核机动车违法记录及所有人身份证明。车主可将报废车辆交给回收公司,回收公司核对车辆、车主信息后,若属非营运车辆,将进行拆解,并出具回收证明,本人可携带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及回收证明前往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也可由回收公司办理。
第六,转移登记的车辆在转移登记办理之后,半年之内在辖区内不予再次办理转移登记。
乌鲁木齐市交警提醒:若您涉及二手车辆交易,请按程序办理相关合法手续,以保障您及他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