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近日,国务院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下达到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的任务是淘汰7.5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按计划,今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将完成淘汰1.4万辆黄标车。
昨日,我们从新疆环保厅了解到,2012年7月起,自治区就开始推行机动车环标管理制度,并计划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将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部淘汰。2013年年底,全疆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首次核发工作,截至去年年底,除乌鲁木齐外,全疆其余地州市共核发37万余张环保标志。
新疆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新疆环保标志的核发工作还在进行当中,将会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淘汰任务。乌鲁木齐全市共有黄标车4.4万辆,按计划,到今年年底,乌市将完成淘汰1.4万辆黄标车,2015年争取完成4.4万辆黄标车和2005年年底前注册运营的老旧车辆的淘汰。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新疆机动车已达到271万辆,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区氮氧化物排放量40%以上,已成为影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10日,国家环保部网站发布消息称,2014年国务院总计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600万辆,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地区7个省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3万辆,占淘汰任务的40.5%;非重点地区24个省(区、市)淘汰35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