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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新疆高速公路严查四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5-11-04 12:49:23来源: 汽车在线

       汽车在线讯:在高速路边停车、遇车辆排队占应急车道行驶、乘坐客车不系安全带、大型车辆驾驶人没按规定在右侧车道行驶,如果你还有这些行为,可要马上改掉!

  11月3日,记者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至20日,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集中警力严查以上违法行为。

  “之所以严查这四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是通过日常查处发现,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它对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有影响,比如在发生事故时占用应急车道会耽搁救援时间,甚至危及到驾驶人及乘车人的生命安全;而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速慢,在超车道行驶会压低车速,导致小轿车在车右侧超车,但车道右侧是大货车司机的视线死角,小轿车超车过程中容易发生刮擦、追尾事故。”高支队阜康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杜渊源向记者介绍。

  阜康大队辖区大型货车较多,一般大货车多在夜间集中出行,民警介绍,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日常巡逻中会经常遇到,此类违法行为较为普遍。“我们会采取警车鸣笛喊话等方式劝大货车回归‘正道’。在本次治理期间会利用车载行驶记录仪取证,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将车拦停处罚。”杜渊源说。

  据了解,在整治期间,高支队各大队民警白天会安排不少于6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服务站勤务,针对营运性客车严查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夜间安排不少于6个小时的巡逻勤务,及时清理违停、故障车辆;处理事故现场、分流疏导交通拥堵时,安排不少于1组警力专门开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的抓拍和现场处罚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警将采取便衣搭车暗访方式,检查辖区通行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客车运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客车行驶中存在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理;对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同时,还将对辖区重点监管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调取GPS监控资料,对GPS监控中的超速行为,一律录入违法系统。并联合运输企业开展冬季安全行车隐患大排查,督促企业及时修复乘客座椅安全带。发现安全带损坏座位仍然售票载客的,对该座位乘客及时转运,并对客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高速公路交警鼓励群众用数码相机、DV、车载行驶记录仪抓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新疆高速交警”公众微信(微信号:xjgsjj)进行举报,高支队将对交通参与者举报的违法行为核实后录入到交通违法系统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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