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11月5日11时许,新疆一起因飙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案件在乌鲁木齐市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18日凌晨1时16分许,23岁的许文(化名)和24岁的许建(化名)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峨眉山街大桥路段,分别驾驶思威牌灰色小型普通客车与起亚牌小型普通客车互相追逐竞驶。经鉴定,两名被告人在案发时驾驶车辆的车速均超过此路段规定时速50%以上,故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因此被起诉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在庭审现场,许文说,当日他和许建还有几个好友在峨眉山街附近散步,因为许建购置了一辆二手车,为检测车辆的发动机是否有问题,于是许建提出想要通过比试看看车辆的起步速度,所以才在该路段进行了超速行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文、许建两名被告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多次追逐竞驶,均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对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故依法判处许文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许建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